| 原贵州省铜仁地区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更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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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7 16:19 文章来源:贵州省商务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一,鉴于原贵州省铜仁地区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已经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实施国有企业改制,更名为铜仁地区丰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并继续经营原贵州省铜仁地区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经营的报废汽车(包括摩托车、农用运输车等,下同)回收拆解、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等主体经营项目,按照国务院第307号令的规定和商务部的要求,我厅认定:铜仁地区丰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并延续原贵州省铜仁地区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的相关职能,积极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商、公安等执法部门的工作,强化管理,依法经营,维护好本地区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秩序,为行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铜仁地区丰源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事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经营业务,并有责任配合公安、工商、商务及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整顿废旧金属流通市场秩序,打击盗抢、破坏电力、交通、通信、城镇公共设施等犯罪行为。
三、请你局在帮助该企业完成改制的工作中,按有关规定指导改制新成立的企业做好登记注册及相关从业手续,加强行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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